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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评估工作指南(一)

11-17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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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目录

01简介

02主要参考依据

2.1技术标准

2.2主要参数与方法的评价原则,

03主要评价参数与指标.......................05

3.1设备主要参数和指标的选择

3.2大气VOCs在线监测站主要参考指标............. 08


04如何开展大气VOCs在线监测设备性能评价......11

os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相关要求

5.1系统建设要求

5.2设备运行技术要求

5.3设备维护方法与要求

5.4 人员培训要求

附录大气VOCs在线监测技术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方法19



1简介

随着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推进,大气VOCs在线监测已经成为污染源管理的重要手段,许多省市已经开展了尝试性工作,并取得一些进展。为帮助地方执行国家以及地方层面相关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VOCs的监测要求,《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 統评估工作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梳理总结了目前上海、深圳等城市在开展大气VOCs在线监测评估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形成了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的评估框架和基础方法,以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为什么编制该指南

上支持省市开展大气VOCs在线监测管理, 完善城市大气VOCs监测的技术体系。

《指南》提出了大气VOCs在线监测设备选型的主要技术参数以及站点建设的主要评价参数,并提出了可供参考的评价方法,不仅为完善城市大气VOCs在线监测技术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持,也为获得准确可靠、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建立相关控制政策和开展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提供了保障。

>促进城市大气VOCs在线监测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大气VOCs在大气复合污染中具有重要影响。由于大气VOCs的在线监测和分析是一项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目前国内对于大气VOCs在线监测方法的评估研究相对薄弱。针对我国城市大气VOCs常规监测的科学技术需求,通过本《指南》对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进行评估和筛选,有利于大气VOCs在线监测技术的规范化发展。

《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评估工作指南》是清洁空气创新中心联合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的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评估的框架性和指导性文件。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在编制过程中提供了一定的支持。

该《指南》可以干什么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城市开展环境空气VOCs在线监测的设备选型参考以及系统评估。

●本《指南》 对于排放源和工业区边界的大气VOCs在线监测的设备选型和系统评估也具有技术指导作用。



该《指南》可供以下部门或人员使用参考


  • 地方环保部门

  • 重点VOCs排污企业

  • 监测技术和服务提供方

  • 其他: 科研机构等对该领域感兴趣的人

    另外,对于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方法,可关注后续更新的其他相关工作指南。


重点名词解释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

本《指南》中的VOCs是指在标准状态下饱和蒸气压较高(标准状态下大于13.33Pa )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通常指C2~C2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在线监测技术

在线监测技术是指通过利用样品自动采集、预处理、分析测定并进行数据实时上传的一体化监测设备系统,在监测点进行连续自动监测的方法。



在线监测系统评估

在线监测系统评估是指根据指标选取原则,选取能够评价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的指标(含监测设备技术指标和监测站评价指标),利用一定的评价方法( 如指标权重法)对整套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评估。


0VOC在线监测系统


2主要参考依据

2.1技术标准

由于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评估在国际上没有先例,本指南在框架和内容上主要参考了国内外大气VOCs相关监测标准与技术指南,如下所示。其中,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GB/T30431-2013 实验室气相色谱

●GB/T 12519-2010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HJ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析气相色谱法

●HJ644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73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759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城市大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HJ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

●HJ/T 19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Appendix B,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2010), Title 40 - Protection of Environ-ment, Vol.7, Part 60.

●Appendix F,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2010), Title 40 - Protection of Environ-ment, Vol.7, Part 60.

2.2主要参数与方法的评价原则

2.2.1全面性原则

对于监测技术的评价不仅需要从仪器的性能考虑,还需要从仪器的软硬件设计、配套仪器设备以及运行要求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因此,选择的评价指标应能全方位地反映仪器的技术水平和性能以及该套仪器在实际监测运行中获得可靠监测数据的各种限制和条件。

2.2.2重点突出原则

VOCs自动监测技术性能的影响因素非常复杂,可供选择的指标很多。 基于本指南的应用目标,指标系统以能反映出影响监测技术性能本身主导因素的指标为重点,突出指标的综合性、专业性,确保指标系统简明、实用。

2.2.3互斥原则

指标体系是由一组相互间具有密切联系的个体指标所构成。互斥性原则要求指标间相互独立,不应出现过多的包容、涵盖,导致指标内涵的重叠。

2.2.4定性与定量指标结合原则

指标的选择应考虑所评估仪器的特点和数据采集的条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可量化并且有确定性的指标。但是,VOCs自动监测技术往往很难全部由定量指标来描述,加之一些指标数据尚不完备。因此,指标系统一般以定性监测指标为主,同时兼顾定量化监测的准确性来衡量大气VOCs自动监测技术。

2.2.5可操作性原则

所选取的指标应该尽量在仪器上通过通标、空白等得到,必要的其它指标应定义明确,以便于数据统计收集。

2.2.6可延续和可重复性原则

所涉及的指标体系不仅可以在不同的监测仪器上延续,而且这些指标实际测试时可重复。




文章来源:《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评估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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